我一直都認為,人是需要獨立地生存,獨立的意思是不受外界影響自己的生存意慾、思想模式、情緒反應等,所以我向來都跟隨自己的感覺做事,不太願意聽命於人。如果別人說甚麼我都接受,我都會照著去做,那好像等同於一台調較了「自動接收」模式的機器,一個不懂得思考的軀殼。簡單點來說,就是「我之所以存在,並不是因為別人需要我」。
然而,後來我才慢慢發現,依靠著某些事物而生存的人、因為外界的需求而生存的人,也許有另一種價值。有人說,一個人的價值是由別人來定義的,即使我是個糟透的人,但我母親需要我,那麼我也是有價值的。
有了這樣的想法,使我明白到接下來的種種。
所謂有價值,並不是一定要做很多偉大的事。小孩子都知道愛迪生發明電燈泡的貢獻、秦始皇統一天下為中國歷史寫下一頁、莎士比亞的文學成了我們人生的課題。然而,沒有平民百姓,沒有草根階層,怎樣映襯出他們的過人之處?在你和我身邊,其實有很多不起眼的小角色,那些被忽略的群眾,低叫著、努力著、默默耕耘著。就如每天在街市「劏魚」的大叔,很草根的角色,但我很佩服他能伸手入魚缸拿起兩三條仍在拼命掙扎的魚兒,大刀劈下去,我感覺到他那染血的圍裙散發著濃烈的腥味。至少,這種草根角色,也不是每個人都做到。
說到這裡,我就知道,即使有些事情不是為自己而做,那也是會被欣賞的,因為,對於欣賞你的人來說,你是何等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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