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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1日星期六

可樂杯碎了

今天,被家人打破了我早前在麥記換的玻璃可樂杯,我第一個反應是:為何不可以小心一點?
(我承認,我不夠好,我沒有首先問家人有沒有弄傷,但或許,就是因為我知道沒有出血事件。)

記得當時這款杯有幾種顏色,我不知換甚麼顏色才好,於是就選了愛人喜歡的紫色,我跟愛人說:「以後你來我家,我就給你用這個杯子。」現在,杯子碎了,我真的不高興。我告訴愛人,她第一個反應是:「下,買唔到嫁 la wor……」或許,我想要的就是這麼簡單的一種著緊和願意站在我的立場去想一想我的感受,而不是一副「好小事啫」的樣子。我不高興,不是因為杯子破了,而是因為,家人從來都不懂珍惜屬於我的東西,不知道那些東西對我來說有多重要,不知道一個水杯可以有甚麼意義,而每次當我試著去解釋的時候,總是換來一種「沒甚麼大不了」的回應。坦白說,我很失望,每一次都如是。

2009年11月19日星期四

10th 18th

這兩天冷得要了我的命,我們的香港到底怎麼了?才不過十一月,就低於十度,幾天前卻還有二十多度。回想起最初跟愛人一起的時候,又是冷冷的天氣,捉著愛人的一雙手,她的手是冷冰冰的,而我的手,剛好給她適當的溫度。就這樣,我就一直記掛著這種感覺,直到現在。總是覺得,身體和感官的記憶,總比我們的腦袋來得細膩和長久。記得愛人給我沖過一杯熱蜂蜜,到我以後每次嗅到蜂蜜的味道,就會想起她,然後嘴角就不自覺地泛起微微的笑意。我常跟愛人說,她身上有種獨特的香味,即使閉上眼,她不說話,我也可以分辨出在我身邊的是不是她。人體的構造的確是十分奇妙,即使是很微小的事情都可以牽動我們的神經。或許,我們就是一直依靠這種感官記憶愛下去。

十個月了,今年的冬天,不能牽你的手,只能隔著電腦屏幕吹熱空氣。

2009年11月12日星期四

隨筆

不想因為一些人一些說話,而背棄了自己所愛的。我從不介意接受批評,因為那總好過對我無話可說,總好過無聲無息地將我放棄。情人如是,朋友如是,師長如是。到底有甚麼不可以直說?還是覺得即使說了也不會改變甚麼?若然真的如此,算了。大家也抱著這種態度,是真的不會改變甚麼。討厭這種感覺 - 被人放棄的感覺。跟被拋棄沒有分別。

晚上,心情一直不好,花了千多元,一口氣買完了一整個夏季該買的衣服。那一刻,突然覺得,終於呼吸到空氣,何等暢快。彷彿再多的不認同亦不再重要,人生不是應該做自己喜歡的事嗎?

從不認為自己所要面對的比別人多,其實我該慶幸的。然而,我在別人眼中總是個不太討好的人,是我不會刻意去討好任何人吧!所以路難免會崎嶇一點。

說話,我從來都不懂;畫畫,自問都不太懂。只有在這裡,只有文字,才能令我真正的表達自己所想。